离劳动合同法实施(2008年1月1日)不足3月,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华为耗资10亿元打扫门户。这场“7000员工先辞职再竞岗”运动——包括创始人、总裁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龄8年以上的员工需先辞职,同时获得补偿,再竞争上岗——引发无数争议,以致被舆论称为华为的“辞职门”。
不仅仅是在外地,在大连,“辞职门”事件也在不断上演着。从10月华为“辞职门”到现在,本报热线每周都会接到用人单位临时裁员的报料。[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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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法律,却在有的企业被一些人误解,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企业突击辞退员工、要求员工“自愿”辞职、重签劳动合同等负面现象,引发了社会各方高度关注。那么,这些企业不惜冒险突击炒人,究竟怕的是什么呢?过去,由于劳动法制不健全,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执法不严,在劳动执法方面对违法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现象。
广州市台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番禺创信集团董事长吴振昌说,劳动合同法把维权武器交到了工人手里,它规定得很细,执法部门没有多大空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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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更加倾向于劳动者。”许多法律专家对这部新法给出这样的解读,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于许多劳动者来说,2008年1月1日变成一个特别值得守望的日子,或许,从此以后,长期以来形成的“劳弱资强”格局会有所改变,一种更稳定、更和谐的劳资关系将逐渐确立。
有多少不平,就会生发出多少期许。幸亏,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让劳动者失望,对于上述的种种问题,《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规一一给出了解决方法,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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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华为辞退员工的事件震动了业界,上班族议论纷纷。有关专家将事件整个过程与《劳动合同法》对照之后,发现很多单位、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非常粗浅,尤其对裁员、签约相关条款存在许多认识上的误区,网上很多帖子有牢骚更有误导。
“华为事件”发生后,网友一味指责华为、沃尔玛。按规定,公司和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双方如果再次续签,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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