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年美术类统考成绩今天可查询 |
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信息查询将于2006年1月25日17时发布。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辽宁省2006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为方便广大考生,同时提供以下途径查询统考成绩,考生和家长可自愿查询:
1.语音信箱查询:
固定电话:可拨打16898176查询分数;
中国电信与铁通用户可拨打16816787查询分数;
中国移动的手机用户(135~139)可拨打9613866查询分数。
中国联通的手机用户(130~133)可拨打96310099查询分数。
2.互联网查询: 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 |
 |
| .: 艺术类考生报名8大注意 :. |
1、凡是参加2007年高考想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均需按艺术类报名。
2、因今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规定时间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予补报。
3、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既要全,又要准确和真实。
4、考生姓名如在正常字库中找不到的,决不能打相近字“替代”,上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5、中学代码见下发的报名软件中的中学代码库,如果库中没有,按相应的规律在代码库中填加,填加后上报数据库时报市招办。
6、考生信息采集中的联系电话不能填写高中学校电话,要填写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
7、各区市县接受考生报名时一定要打印一式二份的信息校验表,区市县招办要存一份有考生本人签字的发验表。
8、杜绝报错“报考科类”等现象的发生。 |
 |
| .: 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院校 :. |
填报志愿时间:
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可兼报普通院校
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分为A、B两段。
A段为“211”工程院校和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B段为其它普通类本科院校。A段设一个志愿;B段设2个顺序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第二批为本和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
第二、三批次均设两个顺序志愿,同时设一个服从分配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三个批次的院校。
录取原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为主,如未被艺术类本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本科录取;考生如未被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可参加其他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第一、二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三批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前进行。 |
 |
| .: 统考成绩很重要 :. |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两次进行。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非统考专业除外)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辽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专业招生属统考范围内的均须采用统考成绩。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外,省外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专业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2007年辽宁省文化课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全国文化课统考将于2007年6月7日起举行。 |
 |
| .: 专业统考考试要求 :. |
1、 考生凭《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考点印发的指定专业类《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 考生须按专业课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
 |
| .: 专业统考成绩发布 :. |
|
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