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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示
长春市公安局党委确定今年为“纪律作风建设年”,狠抓各级民警纪律作风。长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高学章表示,年末抓各类反面典型,全市各分局、各警种都要给所有民警进行排名,对那些执法水平不高、纪律作风松散、各单位排名靠后的,集中办班学习,学习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执法权。长春市公安局1万余名民警,按照1%%的比例来抓反面典型,也就是说,将有100名民警会进入学习班。(2月26日《城市晚报》)
以往岁尾年终,不论是机关、学校还是工厂、商场,不管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团体,几乎都要组织开展形形色色的典型评选。虽然热闹非凡,但从整体上看,其基调不外乎“报喜不报忧”———只树正面典型,不抓反面典型。此时长春公安部门独树一帜,年末在民警中间抓反面典型,无疑让人眼前一亮。同时也不难预期,较之越来越形式化的正面典型评选所具有的吸引力,“反面典型”这顶帽子,以及附加在其上的“进学习班”“取消执法权”等惩戒措施所能产生的推动力将会更大。
不过,抓反面典型虽有利于鞭策后进进而整体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可笔者认为,长春方面按民警总数1%的比例来抓的做法却尤其不妥。
应该认识到,反面典型不同于正面典型。对于后者,就算有时因凑数而不免拔高某人之嫌,但这毕竟是不伤人的荣誉,当选者往往乐意接受,因此,某些情况下其数量可以依照一定比例事先确定;而对于前者,不管这顶帽子扣到谁的头上,都会让当选者感到不光彩。对某些自尊心强的人来说,说不定还会影响甚至断送他们的职业生涯。
不顾反面典型对人的自尊的伤害,按照既定比例来抓反面典型,试问,如果表现差的民警不到1%,也就是说达不到100人,也要去硬凑这个数字吗?这样的做法如何能使人信服?不能仅为凑足一个没有温度的数字,就忽视数字背后有血有肉的民警们的“羽毛”和自尊。也许,他们一直在努力,现实却是总有人要被排在后面。
若严格按照现代管理理念,无论是树先进还是抓后进,机械僵化而简单地按照比例确定人选,都不是一个好办法。而为凑够这一比例去抓反面典型,则更是一种危险的方式。所以,要对参评者一年来的表现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考量,在此基础上制定一套科学而切实可行的评选办法,让任何一个反面典型都感到自己的“当选”是因为工作上的不足,而不是仅仅被上级统计拿来凑数。舍此,虽有良好初衷也难起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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