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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在市政府组织的6例重点食品品种抽检中,金州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为98.3%,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水产品渔药残留率平均合格率达95.8%;小麦粉等15类食品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已100%取得生产许可证;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85%取得生产许可证;区以上较大型超市、市场进货索证索票率达95%;全区大、中型餐饮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8%;全区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由于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最近,金州区被省政府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近年来,金州区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整治和监管,确保居民安全消费、放心消费。区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了以“区食安委”各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补充的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各监管职能部门履行依法监管职责,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负责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环节、生猪屠宰行业以及酒类市场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在此基础上,全区开展了百村十镇市场工程,每个涉农乡镇、街道和所有村都建立了1个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连锁农家店。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验和监测技术监督作用,全区42个监测站点均对蔬菜农药残留开展了监测和抽样检测,并将结果进行发布。建立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出台了《金州区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将各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汇总后印制成宣传单向社会发放,初步建立了对投诉举报受理、分拨、汇总,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处理、反馈的工作程序。
此外,金州区还开展了对食品安全隐患“评估”和对隐患整治后的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出台了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处理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食品安全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为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金州区还聘任了221名食品安全监督员,遍布各乡村、街道及社区,为全区市民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在大连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比中,金州区被评为大连市2006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优秀区(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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