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大连金州淼鑫助剂厂、大连金迪化工厂、大连市金州金城油墨厂和大连市金州区瑞民化工厂等四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大连金州淼鑫助剂厂、大连市金州金城油墨厂和大连市金州区瑞民化工厂三家单位实行关闭,对大连金迪化工厂实行转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