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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7月26日专电
因怀疑女友有新的男朋友,黑龙江一男子来到海南,将女友捅死在校园里。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学校负有管理过错责任被判赔偿54,656元。
法院审理查明,李春晓和小红同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2004年,两人通过网聊相识,李春晓当时已有妻室并有一个孩子,为了与小红交往,李春晓离了婚,两人后来发展为恋人。2006年9月,20岁的小红来到海南一学院学习会计专业。不久,李春晓听说小红在学校有了新的男朋友,不禁醋意大发。
同年12月,李春晓乘飞机来到小红所在的学校,并携带一把水果刀寻找小红。在该学院学15-16栋门前,李春晓发现小红和同学一起走出门口准备上课时,将小红拉住,要求与小红单独谈话,遭到小红的拒绝。李春晓遂掏出水果刀朝小红的胸部等部位猛捅数刀,造成小红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害人小红作为全日制住校学生,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海南某学院对其没有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最终导致案件的发生,学院对此负有一定的管理过错责任,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即54,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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