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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报讯
自8月1日起,市内四区失业人员失业登记业务将下放到所在区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及当月领取待遇审验由原来4个办事环节和地点、跨两个月,简化为2个环节和地点、同时即时办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此前市内四区企业失业人员失业登记采取两种方式,户籍为甘井子区的人员在本区办理;户籍为中山、西岗、沙河口区的失业人员需经4个办事环节和地点:第一,到市失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领取银行卡,办理失业登记相关手续,第二,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第三,到区职业介绍所加盖《失业证》钢印,第四,到区失业保险科审验。
8月1日后,失业人员可直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然后到区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同一大厅加盖《失业证》钢印,同时领取银行卡。在此基础上,在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盖印、办卡的同时,办理当月审验(待遇在下个月领取),次月起可直接到街道办理月度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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