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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报讯
晏某因饥饿难耐竟持刀抢劫,抢走受害人身上3.2元钱。日前,晏某被金州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晏某于今年4月来金州打工,经过职业介绍所的介绍,他选择了一家店面较大的饭店做服务员。谁知平时就比较懒惰的他刚干了一天的活就觉得很累,认为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就离开了饭店,四处闲逛。由于没有钱,晏某住不起旅店,只能在路边的长椅上睡觉。4月的一天凌晨3时,饥饿难耐的晏某被冻醒后,一个人在广场附近溜达,这时他发现一名独身女子从一个网吧出来,晏某心中顿起歹意,于是他掏出一把弹簧刀,上前威逼该女子,抢走女子手上的塑料袋。不想被人发现,在逃跑途中被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
经鉴定,晏某抢到的塑料袋中只有饮料和饼干,价值人民币3.2元。数额虽然很小,但晏某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实施抢劫,给社会带来一定的危害,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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