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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报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84岁的陈必洪被列车撞死,铁路部门仅给付700元补偿金,这起赔偿引来了社会各界一片质疑声。而据记者了解到,全国铁路平均每天发生路外伤亡事故40余起,铁道部门均按28年前的赔偿标准来赔。社会生活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赔偿标准为何不能与时代同步?让人欣慰的是,国务院法制办正审定《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赔偿过低有望成为历史。
本月8日上午,陈必洪在穿越龙潭寺威灵社区一段铁路时,被一货运列车当场撞死。事后,铁路部门决定给予其家属700元钱补偿金。家属嫌金额过低,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在铁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赔偿是怎么计算的呢?根据1979年制定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等引发的伤残,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50至150元;死亡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铁路部门酌情给予80至150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100
150元。
今年6月中旬,重庆律师段茂兵曾上书铁道部,要求修改《规定》增加铁路伤害赔偿。本月4日,段收到了铁道部政策法规司回复,称部领导已非常重视他提出的问题,并已作出处理批示。日前,铁道部政策法规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铁道部也意识到《规定》所出现的系列问题,现正牵头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制定《条例》)草案,草案已原则性审议通过,不久将会付诸实施。《条例》一旦施行后,执行了28年的《规定》将被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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