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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在今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事件,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对我国构建和谐的税收关系产生深远的影响。
企业纳税范围的调整内容有哪些?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情况是如何?将给内外资企业带来的影响?纳税评估过程中应关注的问题?……为此,“2007全国高层税收政策研讨会”7月20日将在连举行,大连新华税务师事务所联合东财财税学院,特邀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大连市税务局业务骨干、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等专家,就企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进行深入讲解和剖析。
大连新华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表示,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所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实行统一的规定,虽然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在中国差不多走过了30年的历程。所以,这次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是一个根本性、历史性的转变。
截至目前,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近10种。现在统一了,不管是内资还是外资,基准税率都是25%。当然,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对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税率;另外针对小型微利企业还制定一档20%的税率。这样,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存在着三档税率:一是25%的基准税率;二是15%的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三是20%的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
据了解,此次邀请的专家亦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成员之一。专家表示,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即将颁布,这次对税收制度和政策在许多方面做了大幅度改革和调整,内容涉及出口退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企业应注意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作为企业应及时了解和把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出调整应对、精通政策、降低纳税成本。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研讨会上,财税专家还将就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进行详细讲解。记者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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