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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都物业管理中心股东会与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协商决定,拟对所持有的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股权进行转让。现予公告。
一、转让股权情况
转让股权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所持70%股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都物业管理中心所持30%股权。
二、购买人范围具有独立竞买能力的大连市辖区的公司。三、转让文件索取、报名时间
有意购买者可于2007年7月18日至2007年7月23日下午3:00前到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办事处307室报名并购买转让文件。
联系电话:8750935915942657888联系人:张先生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都物业管理中心200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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