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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马振凯于洪全)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按照省教育部门规定,今年我市只对普通院校统招统分全日制师范类教育专业的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对含“五大”毕业生在内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只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认定工作明年进行,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另行通知(网址:
w ww.dledu.com)。
师范类毕业的,可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考试。非师范类毕业的,可自愿到指定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并参加9月18日的全省统一考试。考试分为两张试卷,其中,教育心理学一张试卷,教育政策法规和教育学合为一张试卷。2003年单科考试合格仍然有效。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范围按照教育部人事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按中、小学部分编写)确定。教育政策法规考试范围参照省教育厅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写的《教育系统法制教育读本》确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考试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合格证书全省统一发放。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发放成绩合格证明,待全部科目合格后,换发合格证书。市内四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地点设在大连教育学院,各区市县培训地点设在本地的教师进修学校。
普通话水平测试,市内四区的参试者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他区市县的参试者由当地的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报名地点:市内四区设在市教育局,其他区市县设在当地的教师进修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2日、13日。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体检,市内四区的由市体检中心负责,其他区市县的由当地指定的医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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