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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措施
2010年,大连市推进生态市建设,以管好大气、管好水、管好环境安全为重点任务,继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监督管理。在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相比2009年分别减排了8.5%和7.1%。
一、污染减排措施
2010年,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印发大连市2010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80号),明确了减排责任。
老污染源搬迁改造 关闭大连晨升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年产万吨以上造纸企业。
脱硫工程建设 8家现役电厂脱硫工程建设全面完工。华能大连电厂等6家脱硫项目通过验收,大连热电集团北海热电厂、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脱硫项目建设完工并进入调试。学园供热有限公司等9家供热锅炉房完成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并有7家通过验收。
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督 开展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和治理工程减排项目监察工作,对33家污水处理厂(站)和19家电厂、大型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察,保障减排工作落在实处。

二、污染防治
工业企业防治与监管 完成辽渔污水处理厂等11家重点企业的污水提标整治,国控重点企业基本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完成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催化裂化再生尾气脱硫项目,并通过验收。
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 对15个超标排污口进行了治理,封堵35个废弃排污口,整治后排污口达标率提高了45%。
清洁生产审核 完成大连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水泥厂等6家水泥企业及大连传起化学镀有限公司等13家表面处理企业的审核报告评估工作,共提出各类方案455条,已实施方案383条,方案实施率达到了84.2%;启动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大连天源基化学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 开展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和农村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专项行动,对4家环境违法电镀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其中2家关停,2家限期整改。规范小型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收集点,增设88个统一标志的防盗式医疗废物收集柜。完成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网上办理系统的升级,新增自动审批功能。全年网上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77万份,转移危险废物12.6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3.76万吨,安全填埋1.04万吨,焚烧2.55万吨,其他方式处置量5.33万吨。危险废物转移的处置和综合利用率为100%。加强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监管,对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实现视频监控。积极推进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和电子废物管理。发布实施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方案,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箱80个;与市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大连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选定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拆解处理单位。
三、自然生态保护
生态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6个涉农区市县生态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金州区、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生态建设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论证;旅顺口区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在国家级生态村镇创建工作中,21个乡镇、22个村通过省厅审查,创建数量位列全省第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广鹿乡正式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
加快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小黑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加强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监察,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1起,非法捕猎行为比2009年下降近40%。
《大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方案》通过省政府批复,正式颁布实施;对大西山等9个市控水源地进行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大连市市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报批;制定了《大连市饮用水源保护标志设立技术方案》,对碧流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勘界立标。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在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示范工程14项,建设完工11项,超额完成市政府考核任务。

四、环境综合整治
环境保护投资 全市环境保护总投资113.9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21%。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实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化管理,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加大路面监察力度,处罚超标车辆3648台。针对公交车、长途客运和企业班车等车辆冒黑烟严重问题,开展了排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全年完成并网锅炉房45处,并网锅炉76台,实现并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
五、环境安全管理 环境安全事故 “7·16”事故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对周围大气和海洋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各相关部门全面完成事故现场排污点的封堵、现场清理、环境监测及事故后期跟踪监测等工作,安全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含油废物约8.2万吨,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决不让油污进入公海、进入渤海”和不发生二次污染的目标要求。
全年共发生其他环境污染事故5起,预警等级均为四级,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环境安全及应急管理 市环保局与市安监局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以信息互通、联合救援、联合监管等方式,共同防范环境风险。对全市555家涉及石化、化工、医药等企业实施了环境风险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办企业进行了整改。
环境信访管理 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5477件,已办结5477件;督办重大信访案件154件,已办结154件;接待群众来访69批187人次;“局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群众24批108人次;共回复网上环境信访咨询案件808件。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加强辐射源专项检查,对我市43家使用(销售)放射源单位的637枚放射源进行了检查,对11个重点单位增加了检查频次,消除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加强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我市共有射线装置单位607家,其中工业企业116家,医疗及其他单位491家。对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464家医疗类射线装置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配合监察支队对未在限期内办理许可证的36家工业企业进行了查处。完成56家企业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许可证的初审,对36家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为23家企业办理了45枚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手续。
六、环境法制建设与执法监督
环境法制建设 《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已颁布实施,制定了《大连市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实施政府运行相关事宜的通知》和《大连市非电燃煤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环境执法监督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考核,完成行政权力清理确认工作。全面开展环保后督察、生态环境监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创造性地开展扬尘收费和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环保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东部地区一级标准验收。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5万余人(次),监察企业1.6万家(次),检查污染装置6500余台(套),重点企业监察2000余家(次),查处违法案件758件。
开展钢铁、印染、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查处重金属污染企业88家;挂牌督办大连电镀有限公司等六家违法企业,强制停产关闭两家电镀企业。
建立大连市水源地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水源地巡查等水源地监管新机制,构建水源地立体防护体系。调查核实24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内周边317家排污企业的基础信息,做到“一源一案”。严厉查处瓦房店、普兰店、高新区等地区的10余件水源地违法案件。
七、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建设
环境监测 全面完成环境质量、污染源、突发性污染事故等监测工作,累计完成各类监测数据约118万个。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了空气质量日报、预报、海水浴场水质周报和饮用水源水质月报。
监测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比赛中,环境监测中心获得了2个个人二等奖、1个个人三等奖和团体第一名;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4项分析方法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国颁布实施。
庄河、长兴岛3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建成并运行,实现大连市全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联网工作,全市国控污染源39套废水、44套废气监测系统全部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联网。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48家企业安装废水自动监控系统47套,废气自动监控系统76套。
环境信息化建设 全年发布信息1499条,政府信息报送平台发布302条,公众交流平台答复市民投诉及咨询140条,环境公众网发布环评公示148条,中国大连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环境信息767条,大连市环保局网站被市政府评为“用户满意网站”和“与民互动优秀网站”。
八、环境宣传与教育
围绕污染减排、保护“水源地”、“7·16”漏油清污、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媒体报道110次,各级新闻媒体播发环保稿件1500余篇次,其中在中国环境报上刊发53篇。制作专题宣传片12部,画册2部,各种宣传展板30余块。
成功组织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第七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月宣传活动、并以“平凡中的感动,奉献中的精神”为主题,组织了第三届环保人物评选活动。开展了“以纸换树”、“海岸带海洋垃圾调查与清除暨废旧电池回收”、“留住一桶水”等各类公益活动。
继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创建环境友好型社区10个、环境友好型幼儿园12所、环境友好型大学1所、环境教育基地1个,申报并获得省级环境友好型学校(含大学、幼儿园)35所。
九、环境科技与环保产业
开展了20余项重大环境科技支撑研究项目,《大连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及区划研究》等4项课题获市科技进步奖。与大连医科大学共同完成了《大连市居民及职业人群主要癌症环境危险因素的流行病学研究和癌症关联环境危险因素(致癌因素)的卫生学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积极开展对外国际友好合作,接待来自5个国家17个团组98人次来访,举办了“美国加油站环保法规与现状”研讨会和“气候变化的经济原则”座谈会,参加“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环境部会”、“2010年日本关西环境展”、“2010生态科技展”,促使大连市部分环保企业与国内外数家大型企业达成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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